第06版:教育月刊

关于交通安全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让孩子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您和孩子的平安,现就接送孩子上下学作出如下提示:

一、请您和孩子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请您和孩子共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礼让行人,文明出行,用文明交通行为感染孩子。要特别提醒孩子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道路上从事旱冰、轮滑等体育活动;步行、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不超载搭人、不戴耳机听音乐、不打手机、不吃零食、不搭肩并行、不逆向行驶。

二、请您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您根据实际情况,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和交通工具。在此,我们提醒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不属于交通工具,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

三、请您选择适当的方式接送孩子

为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高效、畅通,建议您尽量选择乘公交、骑车或步行的方式接送孩子。如果您选择骑车接送孩子,请您在车轮部位安装防护设施,避免挤伤或挫伤孩子;骑车不戴长围巾,以免围巾缠绕到车轮中造成事故;骑行时让孩子扶稳坐好,不要让孩子站在前面的脚踏板上,以免影响视线;不要骑行太快,不要急刹车,以防发生翻倒摔伤。如果您选择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孩子,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和交管部门,按交通标志以及护导人员的指引行驶,有序停放车辆,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无论您选择何种方式接送孩子,在等待孩子的过程中,请做到不拥挤、不占道,防止交通拥堵,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请您使用安全的车辆接送孩子

不要使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超员超载车辆等违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家里老人接送孩子时,建议不要使用视线不好、制动性能差的老年代步车等安全性能较低的车辆接送孩子。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示范区绿色出行倡议,树立“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健康出行理念,将绿色、低碳、健康的出行习惯融入日常生活,从细微处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从细节上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共建和谐交通,共享平安幸福!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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