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这表明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正成为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提升村民幸福感与获得感的关键路径,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探索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实现路径,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显现
数字技术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能够破解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时空桎梏与资源壁垒,为乡村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治理新范式,其核心价值体现在对乡村治理的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和风险防控的全方位提升。
首先,数字赋能乡村治理重塑基层治理格局。数字技术打破了乡村治理物理区间上的阻隔,深刻改变了乡村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重塑了乡村治理原有的治理秩序与逻辑。数字技术解决了传统乡村治理面临的信息传递单向性与滞后性的缺陷,突破了传统行政体系科层制的壁垒,有力拓展了乡村治理的边界,推动乡村治理结构更加开放。村民可以在虚拟空间参与乡村治理事务,实现乡村治理主体的“共同在场”,提高了理解与协作。
其次,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推进服务提质增效。乡村治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数字化政务服务向乡村地区的延伸,村民办事成本显著降低,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通过数字化升级,政务服务实现平台共享、资源整合,简化了办事环节,跑腿次数大幅减少。
最后,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强化潜在风险防控。凭借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多维度监测预警体系,在乡村公共区域、生态重点地段增设智能感知设备,能够实现对治安、环境、灾害等风险的实时监测。通过数据整合分析挖掘深层关联,精准识别潜在隐患,推动风险处置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为乡村安全稳定与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二、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困境
尽管当前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制于技术适配性不足、主体能力失衡以及制度设计同质化等因素,数字技术在部分乡村场域内仍存在嵌入不足的问题,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数字技术的城市逻辑与乡村治理实践场域脱节导致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技术适配性不足。当前开发生成的各类数字技术治理工具大多基于城市治理的基本逻辑和具体需求,着眼于流程的统一性与数据量化,而乡村治理具有独特的逻辑,根植于村规民约、面子机制、宗族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因此,乡村数字化转型的动力不足与传统治理逻辑的强大惯性,导致在将数字技术治理工具机械式移植到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极易产生标准化、量化与非标准化、情境化之间的张力,使数字治理在乡村具体治理场域产生“排异反应”。
其次,人才短缺与数字鸿沟的双重约束致使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面临主体能力失衡。尽管当前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供给持续增强,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等不断普及,但乡村治理各参与主体的能力失衡导致基础设施出现“建而不用”的资源浪费现象。一方面,乡村治理工作者数字素养不高,乡村基层缺乏既懂治理又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部分村民群体存在操作障碍,在数字技术操作、数字社交以及数字技术推动增收等方面存在“数字鸿沟”,导致数字技术难以真正下沉到乡村生活生产中。
最后,形式主义与考核偏差的制度梗阻造成制度设计同质化趋势。一些地区面临着数字与治理深度融合不足的问题,过度追求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可视化、可量化工程,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理解为简单的物化表达,忽视了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不考虑实际需求照搬数字场景,造成治理无效。在考核层面,部分工作重心异化为“定位打卡”“填表报数”,使数字技术从治理赋能工具演变为“数字形式主义”,导致数字技术无法发挥更大的治理价值,偏离了服务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初衷。
三、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立足乡村治理实际需求,完善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方式途径,构建“需求牵引+供给优化”的系统性方案,推动乡村数字治理从“形式覆盖”走向“效能提升”。
首先,精准对接乡村治理实际需求,构建场景化适配体系。深化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需求评估与分析,实现从“技术主导”到“问题导向”的转变。一方面,积极通过实地调研、群众讨论和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研判转型的痛点难点和关键环节,使技术供给充分适应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聚焦微观场景,着重开发“小而美”的应用模块,将传统的“四议两公开”“积分制”等村民参与度较高的事务迁移到线上。同时也要注重数字技术治理工具的日常维护与迭代升级,根据用户反馈和乡村治理工作的变化持续对治理工具进行调整。
其次,分层分类强化数字治理能力建设,破解数字素养瓶颈。针对不同治理主体实施精准化和差异化的能力培养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治理各参与主体的数字技术与数字素养。一方面,加强乡村治理工作者能力建设,针对数字技术在乡村事务决策与执行中的运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乡村治理工作者运用数字技术治理乡村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实施数字技术人才引进计划,通过政策支持与创业扶持等手段吸引相关人才返乡入乡。同时,还要注重村民数字基本素养的提升,通过组织专门队伍进行指导帮助,提供硬件支持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注重通过网上办事、网上参与村务等具体场景进行教学,全面激活乡村治理活力。
最后,差异化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视为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任务,根据村庄规模、经济水平、产业特点等分类施策,渐次推进。一方面,根据乡村发展水平实施梯度化推进策略,经济发达村重点构建综合性治理平台,偏远村落优先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同步改善考核评价体系,适度弱化形式指标,增加村民满意度、服务可及性等实效指标的比重;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协同的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协同机制,积极引入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建设,丰富资金与技术来源。同时,强化乡村数字治理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规范数据信息采集行为,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健全数字技术监管体系,保护乡村数字治理信息安全。
“数字嵌入”并不代表“治理有效”,数字技术的技术刚性与量化标准等特性容易导致乡村治理出现“数字悬浮”等负面效应。数字技术只有充分有效回应村民需要,才能实现对乡村治理的“赋能”效果。因此,唯有立足乡村治理实际,精准研判实际需求、不断提升素养支撑、持续完善制度保障,才能让数字技术真正扎根乡土、服务群众,从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作者单位:中共扬州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