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于我而言,是人生一大乐趣。
爱上读书,是从认识“上、下、大、小”这些字开始的。那时候,和所有同龄的小伙伴们一起,很是像模像样地背诵《唐诗三百首》,认识李白和杜甫这种大人物,读尽了书里带有插图的每一篇文章。现在想起,我仍然记得冰心的那盏小橘灯,于无声中照亮了她的生命,也照亮了我的求学生涯,映出童年无忧无虑的笑脸。
上了中学,我开始读史铁生和朱自清的散文,也读了金庸的《书剑恩仇录》《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连城诀》等。读《连城诀》很有意思,那时家里拮据,为节约用电,晚上统一睡觉,没办法,我就一手捧书,一手拿着手电筒,钻进被窝里偷偷地看。又因为书是借同学的,人家要得急,所以还不到天亮,我就囫囵吞枣地把金老先生的一部大作从头到尾给过了一遍。尽管如此,现在提起这本书时,我的脑袋里依然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就这么爱上读书,读来读去,不厌其烦,语文成绩一直遥遥领先。为了更好把书读进心里去,我总喜欢在书上勾勾画画,圈圈点点,把重点的词汇和情节标注起来,待下回看时便能立马想起。然而,书有些是从邻居家借来的,没法儿在上面做记号,我思索一番后,便拿来一个厚厚的本子,将好的词汇与句子摘录到本子里去。这样一来,既让书籍保持整洁,又能使好词好句永驻本子上,想看就看,岂不乐哉!
当书读得多了,手就开始发痒,于是忍不住拿起笔小试锋芒,不料竟屡屡得逞。有一回,花费下午放学的时间写就的一篇文章,连续被几家报刊转载。过后,我拿着姗姗来迟的稿费,兴冲冲地跑到书店购书来读,周而复始,乐此不疲。当然,我所喜欢的是躲在家中阁楼上那种悠然的读书环境,若读累了,还能趴在窗边,静静地眺望远方的风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藏书愈来愈多,几乎达到了坐拥书城的程度,而我的藏书可谓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这其中,有那么几本是时常要拿出来读一读的,比如张爱玲的《半生缘》,艾芜的《南行记》,钱钟书的《围城》,亦舒的《我的前半生》,美国作家罗伯特·詹姆斯·沃勒的《廊桥遗梦》,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以及那一本“增删五次,批阅十载”的传奇巨著《红楼梦》,这都是百看不厌的好书。
读书的乐趣,只有读书人自己知道。在无数个漫长的日夜里,静静地坐着,享受着书中飘逸着的墨香,让时光在书页的翻动中幸福得一点点随岁月而逝,慢慢读,慢慢品,慢慢悟,那是一件快乐且幸福到极致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