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要牢记“人民至上”理念,满怀对老百姓“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民生事挂在心头,抓在手上,解决到老百姓的心坎里。只有这样,方能书写出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年终岁尾,又到总结一年工作的时候了。然而,常听到有基层群众反映,有些民生问题年年说,却年年落不了地,许多事兜兜转转没有进展。如此为民办事“原地打转”现象,看似工作方法问题,实则反映干部作风,长此以往,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个单位作总结,都要扪心自问为民办事做了些什么。
“人民至上”有没有放在心上。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减退,缺乏为民、惠民意识,没有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去思考谋划项目,对民生实事不当回事;有的党员干部为民情怀淡化,缺乏爱民、忧民之心,搞不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对民生实事敷衍了事,结果把民生好事办成了群众的烦心事。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牢记初心和使命,必须坚持一心为民。作为党员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恪守为民之责,多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只有心里始终装着父老乡亲,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心用情用力,才能办成事、办好事。
民生实事有没有抓在手上。伴随着“原地打转”的,往往是“空对空”。有的党员干部作风浮漂,凭材料掌握情况,靠经验做出决断,既不深入调研,也不征询意见,看似谋划民生项目不少,却是虚头巴脑,没有实质性内容;有的党员干部习惯搞“花架子”,把基层当“秀场”,需要的时候“走一走”,打个卡、拍张照,不需要的时候“放一放”,这一“放”,转身就忘个精光。
抓好民生实事,需要“实打实”。暖气热不热,上学难不难,就医方便不方便……件件牵连着民心;为低收入群众介绍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给社区老人提供一顿美味健康的营养早餐……事事关乎百姓冷暖。党员干部要走进农家小院,蹲到田间地头,唠家常、听民声、问民需,把群众关心的问题一条条一样样摸透,锚定目标,列出清单,实实在在地去抓,抓一件是一件,抓一件成一件。
利民好事有没有办到点上。有的党员干部任性用权,没有从群众利益出发作决策、定政策,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党员干部看问题简单化、片面化,把不准群众的关注点、兴奋点和疑惑点,工作没少干,成效不明显,以致于“好事办不好”,引起百姓的反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遵义考察农村工作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实实在在办一些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最直接的好事、欢心事。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要牢记“人民至上”理念,满怀对老百姓“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民生事挂在心头,抓在手上,解决到老百姓的心坎里。只有这样,方能书写出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