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驿站

不做紫斑鱼

信艳苹

最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最后的忏悔》的小小说,说的是一个学业本十分优异的高中女生,家境很贫寒。只因一同学丢了二十块钱,老师就固执地认为偷钱者是她,她一时百口莫辩。她被逼躲进了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深山沟,一躲就是二十年......这篇小小说深深地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隐疼,因我与文中的女主人公有着一段颇为相似的经历——被自己最信赖的老师误解冤枉。每每想起那件事,我便总有种锥心刺骨般的痛——

彼时我正上小四。早饭后的上学路上,我一人落在几个女伴之后,边走边专心地接尼龙丝(那时女同学中正流行用它钩书包),突然,只听“呸、呸、呸......”一阵狂吐唾沫的声音,我猛抬头一看:原来是与我同届的四乙班班主任王某骑着自行车路过,他大概刚从与我村相邻的镇上办事回来,一向在学生中威信极低的他就这样突遭我那几个女伴的一致狂吐,其狼狈可想而知......

但更没想到的是:我刚一进校门,就被我的女班主任王老师叫到了办公室,劈头盖脸地就训我为什么要带头吐四乙班的王老师,我一下子就懵了,无论我怎么解释,她就是一口咬定是我那几个女伴众口一词说是我带头吐的,我“顽固”我“狡辨”,她就用教鞭力戳我前胸,还再三威胁我说如拒不承认就开除我,届时就是我当老师的爸爸也不救不了我!在这样的威逼利诱下我被屈打成招!

数年后,其中的一个女伴终于将我当年蒙冤的真相向我妹妹和盘托出:原来,那正是其中的刘某一手导演的,是人小鬼大的她教唆大家说我爸是老师,大家最好都一口咬定是我带的头......

前年我回老家探亲期间,去当年曾令我蒙冤的小学老师所在村办事,就顺路拜访了她。只见她已腰弯背驼发如雪,和她谈话时才了解到她耳朵更背得很,得特别加大了嗓门和她说话。闲谈中我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那件往事,说我已知当年那个“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令我百口莫辩的冤案全是本村的刘某一手策划的,而刘某在婚姻上也颇不幸,被男方给骗惨了......她似乎完全是一脸茫然地似听非听,当我问她是否还记得此事时,她就连连否认说根本不记得了,虽经我从细节上再三提醒,她仍然“记不得”了,那一刻,我自觉索然无趣,心想:这又何必呢?也许她是故意装糊涂,毕竟,那于她不是什么光彩而智慧的好事,而是她参与制造的一起“冤假错案”。其实,我早就不恨她了,只是想让她明白:当年我是被人诬陷的、是清白无辜的!

正如《最后的忏悔》一文后的点评“作为老师,应该时刻记得自己手中攥着学生的前途......”面对可塑性极强的学生,老师们理应比普通人更多一份理智和清醒,话虽如此,但老师们也绝非个个皆是能明察秋毫的圣贤,有些错误是在所难免的。作为学生,我们应像文中的兰花那样与老师冰释前嫌,而绝不能像一种浑身都长满毒刺儿的深海紫斑鱼那样,越是对对方满怀敌意,其毒刺的毒性就越大,对对方的伤害也越大,相应地,自身受到的伤害也更甚。因此我劝导自己:在原谅别人过错的同时,对自己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2021-11-24 信艳苹 1 1 济源日报 c_75851.html 1 不做紫斑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