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解决好执行难问题既是一项政治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诚信与文明程度,更是建设法治济源、和谐济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深入落实《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打促执”策略,发扬愚公移山精神,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任务,为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推动诚信济源和法治济源建设,营造济源最佳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执行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任务依然艰巨。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落实本次常委会的意见,切实有效解决好执行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综合治理格局,不断满足全市人民对彻底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热切期盼,依据宪法和法律,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特作如下决定:

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国家强制力,必须依法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二是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发挥主办作用,执行力度不减,执行效率不降,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原则,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执行案件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款物发放等节点的监控,强化对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健全和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下转第二版)

2019-01-02 1 1 济源日报 c_17626.html 1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