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宝林:
你于2015年12月20日起旷工,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单位已于2016年1月31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因你失联未送达,现公告送达。今起五日内,请你到公司办理手续。逾期你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济源市太行水泥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