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任浩浩)10月30日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星主持会议,副主任杨随林、卢远、冯正道、胡亚锋、张国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民生十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暨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和小摊点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问题楼盘”项目化解有关情况的报告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各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组织集中观看了《焦点访谈》播出的《浙江:人大代表票决民生项目》专题片。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李军星强调,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从源头治理上着手,从解决根本问题上着力,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科学、合理、节约做好洒水治尘工作,确保我市天蓝水绿、生态宜居。要自我加压,克难攻坚,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民生十件实事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到年底给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食品安全“三小”(小作坊、小经营点、小摊点)整治无小事,要继续加大明厨亮灶推广力度,夯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充分认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宣传,准确把握要求,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为有效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关于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加快道路坑槽修补速度,提升道路建设标准,确保安全畅通。关于“问题楼盘”项目化解工作,要以法律为依据,对症把脉下药,创新解困模式,盘活停滞楼盘,切实把涉及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问题解决好。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完善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办案社会效果,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惠民,副市长俞益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市监察委、济源中级法院、济源检察分院、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层人大负责人、特邀人大代表及旁听公民列席会议。

2018-11-01 1 1 济源日报 c_15173.html 1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