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8年7月27日作出(2018)豫9001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源市建开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同时作出(2018)豫9001破4号之二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济源市建开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济源市建开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管理人办公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汤帝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环宇公司二楼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负责人:王行智,联系电话:18638912965,办公电话:0391-6660676,邮编:459000)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8:30在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当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2018年7月27日
承办法官:高庆忠
电话:0391-5566266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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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号码:4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