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作为当前数字化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产物,大数据具有实时性、海量性以及关联性等特点,能够为各种治理场景重构运行模式。国有企业属于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企业,其党内监督是权力运行规范、廉洁风险防控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中,通过大数据的合理应用,可以打破传统信息瓶颈和时空壁垒,达到主动预警和精准发力的监督管控效果。因此,国有企业应该结合党内监督大数据应用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提高大数据应用效果,从而进一步优化党内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中的大数据应用情况
(一)应用优势
就目前的国有企业党内监督来看,大数据在其中已经获得了初步应用成效,并成为监督效能强化的关键支持,其主要应用优势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大数据可以突破传统监督模式只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局限性,通过国有企业各领域数据的全面整合,进一步延伸监督视角,使其覆盖整个运行流程。第二,大数据能够为海量信息的关联性分析提供支持,精准识别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异常轨迹,让各类隐蔽问题的捕捉更具实时性和针对性。第三,大数据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党内监督模式的合理转型,使其从传统的事后查处模式转变为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模式。通过数据动态的实时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进而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主要不足
目前,虽然大数据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其实践应用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制约了监督效能的发挥。从当前的国有企业党内监督来看,大数据应用方面的不足及其具体表现如上图表所示。
在上述不足的影响下,大数据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中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国有企业需要采取针对性策略进行破解。
二、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中的大数据应用效果提升策略
(一)推进数据融合共享
为解决党内监督过程中大数据整合不充分引起的数据孤岛问题,国有企业应构建共享体系,使党内监督大数据实现全面汇集。首先,国有企业应为党内监督大数据构建完善的共享机制,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带领审计、财务、人事以及采购等各部门对各类数据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进一步明确共享范围、责任以及流程等,从而打破传统的大数据跨部门共享壁垒,为后续党内监督工作提供准确且全面的数据支撑。其次,国有企业应建立统一标准,对各类大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以及录入等标准进行统一,并为不同来源和不同格式的大数据信息构建标准化处理模式,从而更好地保障大数据的一致性及兼容性,为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大数据的融合与共享目标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预警研判功能
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工作中,针对大数据挖掘深度不足导致的预警研判功能缺乏问题,企业应将具体的党内监督工作重点作为依托,对大数据展开深度挖掘与分析,从而使预警和研判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基于该目标,国有企业首先应将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领域以及薄弱环节作为基础,为大数据构建针对性分析模型,比如招投标工作中的串标分析模型、资金支付环节中的异常资金流向预警模型等。通过各类关联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可以精准识别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异常行为以及廉洁风险点等,从而为国有企业党内监督风险的动态预警提供数据支持。其次是为大数据构建完善的研判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大数据,对廉洁风险演变规律及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相应的研判报告,为党内监督决策提供数据依据,使党内监督由传统的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防控模式。这样就可以为国有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的自主风险筛查提供良好辅助,使各类业务风险防控水平从源头上得到显著提升。
(三)提高数据质量水平
基于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大数据质量不佳问题,企业应为大数据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从而为其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供良好保障。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首先应建立完善的采集和审核机制,使各部门大数据采集责任充分明确,并对采集的大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以免无效和虚假数据录入情况发生,从源头上确保大数据的可靠性。其次应该为大数据构建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各类党内监督大数据的更新流程及其更新频率,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数据,实时反映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及其权力运行状况等,避免大数据滞后对党内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最后是为大数据建立严格的质量考核机制,在国有企业各部门绩效考核中纳入数据质量考核内容,及时发现大数据质量不达标的部门,并督促其及时整改,监督大数据提供者对其提供的数据负责,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大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
(四)提高数据应用能力
针对国有企业党内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大数据应用能力不足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国有企业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使其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求。为达到这一目标,国有企业应通过以下措施来提高大数据应用效果。第一,将大数据方面的基础知识、分析模型以及整合方法等作为关键内容,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过程中应邀请相关专业工作人员授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大数据采集、分析以及应用等能力,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大数据思维。第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人才引进机制,优先引进大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型人才,以此来充实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使整体队伍的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结构得到合理优化。第三,在企业党内监督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大数据交流与协作机制。鼓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和信息、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积极交流沟通,共享大数据应用经验,为党内监督工作中的大数据工具作用与优势发挥提供良好保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是现代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工作中的关键信息载体,为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国有企业要对大数据的应用足够重视,结合党内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及大数据应用需求等,对大数据展开合理应用。通过大数据的全面收集、整合、分析、挖掘和共享等,为党内监督工作提供标准、精确且完善的数据支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