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一冰) 4月10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示范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庆贺,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赵山,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铖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政法委、编办、改革和财经办、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介绍并进行了交流研讨。
孔庆贺强调,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济源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济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驱动和法治基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凝聚发展共识,激发内生动力、固化改革成果,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要准确把握条例立法的核心内容和方向,聚焦突出创新驱动、强化产业支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城融合、保障改善民生、强化开放合作等重点任务深入研讨、精准发力,确保立法成果契合济源发展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要高质量完成立法需求调研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眼长远大局,突出济源特色,体现“济源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把法规制定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源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赵山就进一步提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质量和效率对相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