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从“头”开始 幸“盔”有你

本报记者 王鸿斐 通讯员 贾钧杰

立夏过后,越来越热的天气让出行的人只想挣脱束缚,享受清凉惬意。然而,交警提醒大家,出门在外,安全常在,“一盔一带”必不可少,再热也不能忽视。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社会治理三项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近日,示范区公安局交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主要路段、路口,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

在沁园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乘人员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纠正教育,指出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醒群众正确选择、佩戴头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理念,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后出行,我一定戴好头盔,为自身的安全负责。”一名群众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现场纠正后这样说。他通过扫码观看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并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承诺书上签字。

一名群众因办事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却没有完成佩戴安全头盔选项。被交警现场纠正后,她说:“把我拦下来,对我来说是负责。以后,无论事情多急,我都会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出行。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虽然戴了头盔,但是也被拦了下来。他们有的戴工地的安全帽,有的没有系安全搭扣。“这样戴了相当于没戴,出了事故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一名交警介绍,佩戴安全头盔时应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同时应将下巴处插扣的位置调整好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宜。

临近中午放学时间,黄河路小学门前等候接孩子的车辆和行人众多。交警在规范车辆停放的同时,向群众讲解“一盔一带”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

“佩戴头盔对群众来说肯定好,重点是安全。”一名家长说。听了交警关于佩戴头盔注意事项后,他连声赞同:“戴就要戴得规范,这样才能起到保护作用。”

“佩戴安全头盔看似是小事,其实是大事。一旦出了事故,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悲剧。”另一名群众对记者说。

放学后,交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家长进行现场纠正,引导他们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近段时间,济源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因为骑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或没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占比较高。”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于军说,“在劝导过程中,一是发现许多市民有安全头盔却不佩戴,遇到我们劝导才临时佩戴,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二是发现部分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细节的疏忽同样会造成严重后果。”

据了解,示范区公安交管部门在早高峰(7时30分至8时30分)和晚高峰(18时至19时)设置了40个岗,在平峰设置了10个岗,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

2024-05-16 本报记者 王鸿斐 通讯员 贾钧杰 1 1 济源日报 c_110485.html 1 从“头”开始 幸“盔”有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