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十六年(公元805年),28岁的白居易考中进士。在一个言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时代,这自然是非同凡响的。贞元十八年(公元807年),他又应吏部拔萃科考试,入甲等,更是高人一等。
三登科第之后,青年的白居易以一曲《长恨歌》惊艳世人。诗人诉说着“艳质无由见,寒衾不可亲”的孤凄。但这一时期,儿女情长并非白居易的本来面目。在担任中层官阶翰林学士、左拾遗后,他开始了“志在兼济”的实践与努力,通过大量创作的新题乐府,书写下宪宗一朝的“诗史”。
白居易在《新乐府诗序》中大声疾呼:诗当“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他把尖锐的笔锋,刺进现实的黑暗,并积极为底层的民众代言——
因为哀伤“农夫之困”,对“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发出控诉;当看到“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时,敢于指责当权宦官“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即便自己穿上棉衣、享受“稳暖”之际,依然拥有“安得万里裘”“天下无寒人”的博大情怀。
用诗歌来“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举动,让权贵者变色、执政柄者扼腕、握军要者切齿。不久,白居易被贬江州。在浔阳江畔,诗人留下了千古名篇《琵琶行》,感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自此,白居易的思想从“达则兼济天下”转向“穷则独善其身”。晚年的他“栖心释梵,浪迹老庄”,对庙堂争斗、自身荣辱不再执着,而愈发追求自适、超然。
(《解放日报》 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