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永芳)日前,记者从示范区民政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方便服务群众,该局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不规范地名标志清理整治专项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
针对各类地名标志中存在的“名称不规范”“用字不规范”“拼写不规范”“污损破旧”等不规范现象,示范区民政局通过各单位自查、公众反映、专项巡查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销账管理,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工作落实。目前,该局已排查出东郭路、杏树凹、王屋路等不规范地名标志60余处,其中不规范村(居)委会名称9处、不规范交通标志13处、不规范道路标志5处、“污损破旧”地名标识32处。
《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近年,济源坚持传承优秀地名文化,努力处理好地名命名、更名与地名文化保护的关系,保持了地名的相对稳定,延续了地名文脉。
民政部门一方面建立济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济水、邵原、王屋、湨水等地名,除因行政区划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更名外,禁止更名,保留传承一大批地名文化遗产。另一方面,他们建立老地名专有数据库,储备地名命名更名词源,加强对虎岭、青萝、温造、卢仝、沇水等老地名的保护和利用。
与此同时,民政部门在开展地名命名、更名时,优先使用反映济源人文、地理、历史、文化、环境的汤帝、湨梁、沁园、荆浩、河清等地名,体现济源当地文化特色。将新、老地名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新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既有效保护了老地名,又较好地体现了新地名的文化品位和时代特色。
针对万不得已确需废弃的老地名,示范区民政局将其文字、图片等资料档案连同背后的历史渊源、文化、民间故事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建章立卷、挂牌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