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获悉,示范区财政金融部门2023年初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70万元,助力示范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
近年,示范区财政金融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配合主管单位,做好文物保护项目规划,统筹资金支持示范区文物保护工作。今年,示范区财政金融部门已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70万元,其中济源二仙庙元君殿等4处文物本体建筑修缮、院落环境整治360万元,阳台宫玉皇阁、三清殿和西廊房等文物本体修缮、土体加固、挡土墙修缮250万元,大明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给水灭火系统建设160万元,济源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500万元。
下一步,示范区财政金融部门将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开展全流程跟踪,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继续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加强资金支持,持续推进示范区文物保护工作,助推济源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旅游品牌建设,让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群众。(张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