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源市骏明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济源市公安局立案打击。2017年6月30日,经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结。司法机关追缴涉案资金99470元,已于2023年3月17日前全部清退兑付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2.青岛华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济源市公安局立案打击。2019年8月29日,经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结。司法机关追缴涉案资金94400元,已于2023年3月17日前全部清退兑付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3.济源市明阳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济源市公安局立案打击。2019年11月20日,经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结。司法机关追缴白酒83箱零2瓶和涉案资金145300元,已于2023年3月17日前全部清退兑付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4.济源市绿然饮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日,济源市公安局立案。2021年4月2日,经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结。公诉之前该案嫌疑人已经退还部分集资款。在案件办理期间未追缴资产,现予以结案。
5.济源市中汽之星进出口有限公司,2020年1月13日,济源市公安局立案。2021年5月18日,经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结。司法机关追缴300箱泸州原浆酒,已于2023年3月17日前全部清退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到示范区处非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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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