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结果
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组,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各派驻(出)机构,区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机关各部室、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区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方案>的通知》(济区纪办发〔2022〕24号),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于2023年1月5日至2月3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区直单位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评议,现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评议结果,查找漏洞、补足短板,持续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中共济源示范区纪工委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