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起,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为做好“乙类乙管”实施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化防控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核酸检测“愿检尽检”。
二、主动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积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和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尽早受益。
三、分级分类就医。无症状感染者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轻微症状的人群,请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药物对症治疗。症状较重时,可前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及各医院发热诊室(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呼吸困难、胸闷气促等严重症状或引发基础疾病时,应及时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四、安全有序出行。市民出行应合理规划路线和交通工具,尽可能简化行程,(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