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示范区创建办、示范区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创建工作月考核方案》,对各开发区、镇、街道、主创部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月考核。综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月考核成绩,2022年前三季度各开发区、镇、街道、主创部门考核综合排名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