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市爱卫办根据《济源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济政〔2022〕5号)要求,按照“月考核,季通报,年终讲评”的工作原则,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对全市34个单位(部门)开展第三季度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互查互评工作。现将综合考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10-26 1 1 济源日报 c_89762.html 1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