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切断疫情隐匿传播风险,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一轮核酸检测筛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9月1日7:00至12:00。
二、检测范围
1.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与本轮核酸筛查(学生按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以及48小时内参加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须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满48小时后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各镇(街道)在社区(村)设立固定采样点,居民携带“核酸检测预登记码”,按照社区(村)安排分时段有序采样;外来人员等就近参加采样。区域全员核酸筛查期间,主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暂停开展。
四、注意事项
1.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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