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食品、保健器材有“奇效”? 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

【案情回放】

2022年3月7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其经营的位于济源市济水西关农贸市场北商务楼二楼的济源市**商行和位于凯旋城的济源市沁园**商行通过举办讲座、授课等方式,虚假宣传其售卖的寝具及食品能治疗慢性病,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其商品。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济源市**商行(2019年04月09日注册)和济源市沁园**商行(2016年03月28日注册)通过听课免费送小礼品的方式吸收会员,会员只限中老年群体。其店内展示柜里摆放有电饭锅、破壁机、蒸锅、绞肉机、挂面等物品,物品前张贴有积分值,每听课一次或参加活动一次可获取3积分,累计积分可通过积分兑换券兑换相应的物品。其售卖的商品主要有妙宅寝具系列、咩呵护羊奶粉、芝能枸杞胶囊、灵芝西洋参、羊胎素及朴元辅酶Q10等。上述商品本身并不具备治疗疾病等功效,但当事人自2020年下半年至今通过举办讲座、授课等方式,宣称其售卖的妙宅寝具系列含托玛琳、负离子、生物电、矿物质及抑菌,长期使用可软化血管,能治疗很多慢性病;宣称其售卖的芝能枸杞胶囊可补肾;宣称其售卖的朴元辅酶Q10可预防脑梗、心梗;宣称其售卖的维生素B族可补充身体缺失的维生素;宣称其售卖的咩呵护羊奶粉可增强免疫力,能治疗便秘等,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其商品。

【以案说法】

当事人通过举办讲座、授课等方式,宣称其售卖的妙宅寝具系列、朴元辅酶Q10、灵芝西洋参、羊胎素、芝能枸杞胶囊、咩呵护羊奶粉等商品有治疗慢性病等功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进行处罚。2022年5月27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济源市**商行、济源市沁园**商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359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

当前,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钟情保健品、保健器材的心理,变相采取“推销最新科技产品”“赠药”“免费试用”“专家讲座”“免费抽奖”等多种方法夸大宣传其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使老年人蒙受经济损失。他们抓住当今老年人有一定经济基础,渴望身体健康、长寿的普遍心理,以免费为老年人服务为借口,以骗取老年人手中的钱财为目的,打着所谓的“专家”“教授”旗号蒙骗老年人,甚至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大肆宣传其功效。等受骗老年人发现无效或不良效果时,他们却人走房空或万般抵赖,不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推脱一切责任,刁难消费者。这些行骗者往往无任何正当手续,“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消费者维权和职能部门查处带来很大难度。

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相信保健品所谓的“疗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治疗措施。保健食品代替药品,只能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良好心态和规律生活习惯,适当体育锻炼,定期体检,有病及时到医院治疗,确保身心健康。

郑立波

2022-07-09 1 1 济源日报 c_85562.html 1 食品、保健器材有“奇效”? 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