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缓
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星级酒店(含参照星级酒店管理的酒店)、物流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后可以缓缴一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现有交纳数额100%的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补
真金白银补贴企业防疫支出。给予餐饮、零售、旅游、星级酒店(含参照星级酒店管理的酒店)、物流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适当补贴支持;梳理示范区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旅游业、物流业奖补等政策,研究延长服务业困难行业扶持政策期限。
放
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发放等,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实施服务业融资专项行动计划,研究服务业小微企业融资贴息政策;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和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部分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促
多措并举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实施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发放商超、餐饮、旅游等专项消费券,带动零售业、旅游业发展。
此外,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为服务业发展保驾护航。引导银行用好国家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文件还提出,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