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报备核查
1.所有返(来)济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来(返)豫人员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或通过“济源返乡登记报备”系统报备,同时通过电话向村居(社区)、单位进行线下报备,实施线上线下双报备制度。
2.货车司乘人员提前3天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弹窗—来(返)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进行报备,同时通过电话向单位(企业)、居住地村居(社区)进行线下报备,实施线上线下双报备制度。
3.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接待客商、组织会议、培训等,外来人员向组织单位报备。
4.接受报备的工作人员根据报备人提供的信息,研判出发地疫情风险状况,出具同意或暂缓返(来)济等审核意见,并告知入济后的管理措施。
5.分包责任人要及时掌握返(来)济人员动态,做到报备知、动身知、行程知、落地知,并指导其全程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闭环管理措施。
二、实行分类管理
1.中高风险地区(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静态管理地区)人员暂缓返(来)济。确需返(来)济的,实行红码管理,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