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永芳)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济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办法》,对济源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后期管理以及补贴政策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济源对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是指向保障对象直接提供限定建设标准的公租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租赁补贴是指向保障对象发放一定的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方式。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员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年龄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面积和户型原则上与申请人的家庭结构相适应。单人家庭以宿舍型住房为主,两人及以上家庭以成套住宅为主。
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方面,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1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2平方米3个申请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应当同时符合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等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来济经商人员应持有在济登记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等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除了满足济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还应满足家庭收入要求及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发生租住行为且租赁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额度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保障家庭补贴面积、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和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对应的补贴系数计算确定。补贴额度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每月计发。租赁补贴从保障对象通过资格审核次月起开始发放。
另据了解,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家庭,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以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轮候,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不得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