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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公告

为切实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体系的落实,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经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示范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予以公告,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05-27 1 1 济源日报 c_83640.html 1 济源示范区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