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体系的落实,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经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示范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予以公告,请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