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4月17日)

当前,稳住农业基本盘,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是夯实“三农”这块压舱石的重要举措和支撑。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推动落实“十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实效,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保持在4.6亿斤以上。大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适当扩大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粮食耕、种、管、收全过程生产管理,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强化粮食安全教育。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稳产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贯彻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稳定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积极争取省级扶持资金,完成果香源6000头奶牛续建项目暨4000头扩建项目,开工建设竹园沟10000头奶牛场、柏树庄双胞胎年产10万头商品猪育肥场等项目。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积极发展蔬菜生产,推进梨林智慧蔬菜产业园项目,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三)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自主自愿、有序推进原则,全面实施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济源耕地保有量稳定在省下达目标任务之上。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的新增耕地数量到位、质量达标。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于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必须落实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不减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巩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大棚房”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五)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分类分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配合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六)大力推进种业振兴。落实好河南省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省的若干意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持续抓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抢救性收集保护珍稀濒危农业种质资源。依托龙头企业建好国家区域性蔬菜良种繁育基地。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特色经济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农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以上。

(八)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大棚、日光温室等工厂化育苗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化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九)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对每户监测对象明确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开展精准帮扶。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层级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严格把握监测对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及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服务保障工作。

(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抓好产业就业,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以“一户一人”为底线稳定转移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技能培训力度。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规范岗位管理。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一)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坚持“六方发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完善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三、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十二)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持续抓好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业招商引资“三篇文章”。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三年计划,加快形成特色农业优势产业链;发挥伊利、双汇等产业集群优势,培育壮大生猪、奶牛、肉兔产业集群;发展蔬菜制种3.6万亩,小麦制种2万亩,花卉制种200亩,出栏种兔50万只;推进济源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动中药材加工基地提档升级;积极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完成梨林智慧农业蔬菜示范园项目;提升现代农业生产能力,积极推进特色肉兔、蔬菜制种两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

(十三)实施乡村休闲旅游业提升计划。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强化策划开发,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年新创建20个休闲旅游村庄。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完善休闲旅游村庄基础设施,打造乡村观光、乡村休闲、乡村度假、乡村生活等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产品体系。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加快省级“金花石”田园综合体建设步伐。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乡村休闲旅游接待人次争取年均增长15%以上,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等。

(十四)加强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发展“多站合一”的镇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镇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积极发展农村批发零售、卫生保健、信息中介等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在乡村开设服务网点。

(十五)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抓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深化蟒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十六)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积极落实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济源方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城乡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恢复、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重建任务,按照“两年基本见效、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积极推进各类灾后重建项目落实落地,推动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恢复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秩序。

(十七)加快水毁居民住房重建。把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首要位置,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自然灾害威胁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采取修缮加固、原址重建、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等方式进行恢复重建,确保汛前全面完成5个集中安置点179户、修缮加固1343户、原址重建1424户和货币化安置85户任务。及时下达居民因灾受损住房补助资金。同步规划、建设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十八)全面修复水毁工程。汛前保质保量完成水库、河道、排灌设施、供水工程、山洪沟、淤地坝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等七类第一批灾后重建项目清单任务以及王屋山、天坛山、布袋沟水库及供水管网应急维护工程等7处应急贷灾后重建项目,确保安全度汛。着力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淤地坝修复工程,加快河道修复整治。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安全可靠性。开展灾后重建造林工作。

(十九)分类修复水毁高标准农田。涉及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重建任务的镇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组织工作专班,按时完成农业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工作,上半年完成27747亩Ⅱ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工作。

五、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十)全面开展防汛查弱项补短板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洪涝灾害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针对防汛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工程措施、预报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信息报送等方面,查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十一)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北部集中供水工程、东湖引黄调蓄二期(龙腾湖)和玉阳湖供水工程;开工建设蟒河口水库供水工程、南部岭区集中供水工程、王屋山水库灌区雨洪水资源利用改造提升工程、水库扩容清淤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城市东区水系生态治理及水循环利用工程和水资源超载治理工程;积极谋划推进西坪水库工程、邵原镇供水工程、东部供水工程、坡头镇供水工程、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完成三河水库,庆华、南姚上库,南姚下库4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和蟒河口水库安全鉴定复核工作。

(二十二)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制定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坚持一流域一案,一市一案、一镇(街道)一案,一水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加强培训演练。建立紧急避险专项预案,科学明确避险对象、避险组织、避险时机、避险场所、避险路线,健全避险指令系统、指挥体系,完善避险人员生活保障、组织服务等工作。提升预报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建成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山区通信盲区网络信号全覆盖,实现预报预警精细精准。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确防御责任,加强山洪沟清障、治理,落实避险措施。加强韧性城市建设,开展排涝设施整治工程,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和雨洪调蓄利用工程,完成主要易涝点、易涝区整治。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依托安全生产、森林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全领域、全要素专家队伍,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防汛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在极端天气情况下通信畅通、电力畅通、运输畅通。

(二十三)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围绕生产恢复、设施重建、防止返贫、弥补短板、技术创新等方面,强化责任落实,抓好政策落地。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各项技术落实到田。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测报和防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统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推动构建“分区防控、无疫小区建设、净化场创建”三位一体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新格局。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保障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需要。健全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农机、农药、沼气等安全使用。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十四)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培训2500人次,技能认定2000人的目标任务。持续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依据农业农村领域技能培训和评价标准,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人员持证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打造知名劳务品牌。

(二十五)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进示范区提质扩容,培育发展一批中心镇、村,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0人。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制定奖励性办法,推进落实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确保2022年底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80%。开展增收晋级擂台赛、结对帮扶、实施发展质量评选等,形成竞相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浓厚氛围。

七、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七)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有力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效度。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合理规划村庄布局和发展时序。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传统村落、特色村落保护。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清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二十八)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乡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创建,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常态化开展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加强管护机制建设,鼓励以镇或联村为单位建立农村改厕服务站,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00户。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污水治理率达45%以上。大力开展冬春植树造林,推进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严格管控村庄风貌,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及农村主要道路沿线老旧发黑建筑进行美化提升,对残垣断壁进行整治。对照“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完成20个省级示范村创建任务。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实现村庄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夜晚照明全覆盖。

(二十九)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建设农村供水“四化”工程体系,2022年年底前,所有居委会及城市周边行政村实现地表水源供水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增强农村电力保障能力。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提升管网互联互通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快切坡建房改造步伐,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三十)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市建设,建成市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数字乡村运营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推动5G、北斗、遥感等技术应用,建设大田种植、畜禽养殖、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农业物联网。推动农业机器人、植保无人机、无人驾驶拖拉机等智能农机应用,建设智能农机管理调度平台,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模式。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实施信息进村入户示范提升工程,推进数字乡村“一村九园”创建工作,建设一批以“数字花石”为引领的数字村庄应用场景。实施数字政务工程,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完善乡村数字设施建设,实施新一代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光纤、通讯、互联网向农村延伸覆盖,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2022年底前新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基站200个。

(三十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三所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发挥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作用,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完善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开展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三十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委抓镇促村职责,深化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五好镇(街道)党委”创建,到2022年年底达到20%以上。实施村党组织建设堡垒工程,开展星级支部创建活动,推进村级党建标准具体化实体化,把“三零”平安创建、疫情防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防范、非法宗教活动治理、移风易俗、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纳入硬指标开展评定。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对长期软弱涣散、缺乏合格人选的村级班子,探索建立从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派、按届期任、选优秀用”工作机制。坚持向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动员能力。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镇级应急管理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深入推进党群连心工程。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流动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继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提升推广乡村治理“济源模式”。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人员的监督。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三十三)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办好农民丰收节。开展农耕文化宣传教育,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十四)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大力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三零”创建,坚决守住农村“5个不发生”的底线,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争创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司法所”,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九、加强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五)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按照省定比例,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六)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济源、业务在济源、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创新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三十七)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引进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培养,每年轮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30人次以上。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推动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实施“6+1双百人才联镇助村”行动,建立人才下沉服务乡村振兴机制。

(三十八)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继续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提升示范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城乡供水水务一体化改革,扎实做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十、加强“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十九)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示范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健全乡村振兴专班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

(四十)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优化和加强示范区“三农”工作领导机制,设置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加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四十一)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按照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争创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四十二)强化“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制定《济源示范区“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扎实开展“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利用“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和“乡村振兴大讲堂”平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提高“三农”工作本领,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科学把握农村发展规律,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2022-05-07 (2022年4月17日)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1 1 济源日报 c_82747.html 1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