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关于在示范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2022年10号)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求,经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示范区全域开展多轮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第一轮:2022年4月27日7:00~12:00

第二轮:2022年4月28日7:00~12:00

第三轮:2022年4月29日7:00~12:00

二、采样范围及对象

示范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采样地点设置由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公布。

四、特别告知

(一)核酸检测期间,除保障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区域内其他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公共交通停运。

(二)核酸检测期间,示范区已关闭的网吧、KTV、游艺娱乐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继续关闭,其余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

(三)示范区4月27日、28日、29日暂停疫苗接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以及核酸检测实验室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同时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下转第二版)

2022-04-27 (2022年10号) 1 1 济源日报 c_82445.html 1 关于在示范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