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示范区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 牛曦阳 通讯员 侯坤)3月3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示范区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依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和再申诉案件。

据了解,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以下六种人事处理复核、申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申诉、再申诉: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示范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其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示范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权益救济保障制度。示范区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此举为公正及时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示范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2022-04-02 1 1 济源日报 c_81498.html 1 示范区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