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是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是推动文明城市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的一项中心任务,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
济源虽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但是仍需要保持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督查不断、调度不停,保持宣传教育常态化、道德实践常态化、城市管理常态化、联动协调常态化、督导督查常态化,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和常态化管理。各责任单位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能上级部署就抓一抓、没提要求就松一松,不能将其当作一项运动式的工作,而要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交叉考核检查互评中,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不折不扣做好互评工作。
希望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起来,直面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责任分解,认真整改落实;希望排名靠前的部门单位不放松不懈怠,继续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深入开展,全面了解各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根据工作安排,3月10日至3月14日,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抽调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评工作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实地交叉考核。
现将交叉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济区文明办〔2022〕14号文件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