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一冰)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共同促进消费公平,济源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3月15日当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沁园路丹尼斯门前设立投诉咨询台、真假商品展示台、反不正当竞争台等,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各镇、街道设立分会场。同时,在济源汽车销售市场内设立汽车“三包”规定宣传咨询台,开展汽车“三包”规定宣传,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
据了解,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济源将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走进广场、社区、学校、景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引导。同时,联合市汽车商会,对济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培训讲座,进一步增强汽车销售企业责任意识,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据悉,2021年,济源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418起、受理投诉70起,解决6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余元,调解率达94.29% 。今年,相关部门将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目标,加强消费宣传教育体制建设、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济源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