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济源率先在全省向镇(街道)下放行政处罚权

本报讯(记者 刘永芳)新年伊始,济源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取得实质进展。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自1月1日起,济源16个镇(街道)获独立行使首批下放的县级行政处罚权。

向基层放权赋能,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0年以来,济源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向基层放权赋能激发基层活力的系列部署要求,悉心谋划、系统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在依法向基层放权赋能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根据“中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济源此次首批依法赋予11个镇政府60项行政处罚权,赋予5个街道办事处30项行政处罚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实施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原实施机关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继续办理完毕。

据了解,此次下放的行政处罚权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以及消防救援等五个部门的部分职能,内容包括占用耕地建窑、非法占用土地、违规擅自采矿甚至平时市民意见集中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等。

据了解,在省政府批复之前,济源就已先行研究制定了5项保障镇(街道)充分行使属地管理权限的改革配套政策,编制印发了《济源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试行)》,向16个镇(街道)连人带编下沉了316名人员,健全完善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了召开动员会就意味着镇(街道)可以依法、独立、规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权下放制度,关键是要确保上级权限放得下、镇(街道)接得住,同时还要管得好、有监督。济源坚持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谋划设计系统集成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改革,并打破“推进工作先开会部署”的惯例,采取“先完善机制、后启动实施”的方式,把制定配套政策、搭建职权承接平台、建立衔接运行机制等工作前置,通过向基层放权赋权真正实现了为基层“减负增能”。

2022-01-06 1 1 济源日报 c_77652.html 1 济源率先在全省向镇(街道)下放行政处罚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