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骗取受害人个人金融信息,并窃取受害人资金的违法行为。
一、案情简介
程某在某银行柜台开立了1张一般借记卡和1张金卡,同时开通了网上银行以及网银划款手机动态口令,并存入2笔现金共计7万元。不久后,程某发现其借记卡账户发生了2笔合计7万元、转至金卡账户的网银交易;半小时后,该金卡账户又发生了1笔7万元转至他行账户的网银交易。程某发觉事有蹊跷,就查询账户余额,发现资金已被转走并通过异地ATM取走。
二、处理情况
经查,程某事前有接到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诈骗人员来电,称可以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并让其到银行开卡并存入一定数量保证金。程某开卡并存入现金后,诈骗人员以银行需要核实客户身份、账户信息资料,或客户相关信息需录入信贷系统、办理贷款审批手续等理由,骗取受害人卡号、身份证号、网银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和手机动态口令及验证码等信息,窃取受害人账户资金。
三、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例。在本案件中,有几个关键环节需要引起注意。
一是受害人轻信了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小额贷款的电话。银行贷款不同于一般的存款、转账业务,银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后才能办理贷款业务。当一家与消费者无任何业务往来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贷款电话营销时,此行为就应引起消费者警惕。
二是银行办理贷款的流程相对复杂。银行坚持贷审分离原则,前台、后台独立运作,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打个电话就能承诺办理贷款的情况。银行贷款要求有面签环节,银行贷款营销人员(客户经理)必须和贷款申请人面对面交流,并就合同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抵质押物等情况进行磋商并签字确认。所有的流程中唯独不会问及贷款申请人的密码问题,因此当问及个人账户密码问题时,即可直接认定为诈骗行为。
三是银保监会出台的《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不准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不法分子要求受害人存入保证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规的。受害人当时如果直接向银行进行投诉举报,不法分子的假冒身份就会被识破。
(内容由中原银行济源分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