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以来,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济源建设,展现了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在此,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济源日报》联合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济源实践”系列报道,从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四个方面对济源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济源建设进行深入解读。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9月27日,济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就“全面建设法治济源”提出具体要求。
11月,《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暨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内容。这是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济源的具体举措。
开拓创新、苦干实干,济源加强全面依法治区顶层设计,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区的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一年来,高位推动、工作创新等源源不断为济源依法治区工作注入“硬核力量”。
如今,济源社会已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风尚。法治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也成为城市更加闪亮的名片。
构筑“四梁八柱”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法治的引领下推动济源高质量发展。
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推动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更好落到实处;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初步搭起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四梁八柱”。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本领域法治问题,协调推动制定和落实本领域法治措施。各协调小组进一步细化本领域工作细则,强化全面依法治区全方位各环节的工作落实。
注重“顶层谋划”
建立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法治建设考核,提高依法治区统筹协调能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推进济源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济源率先在全省出台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结合不同类别的考核单位,采取分类化、模块化方式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特别是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示范区综合目标考核成绩和平安建设考核成绩,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高度认可。
这是济源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走的一个缩影。不仅如此,济源还承办了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和现场会,荣获河南省首批法治县(市、区)荣誉称号。可以说,济源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实行“高标推进”
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依法治区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可以说,为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全面铺开,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执行”,济源做足了功课。
那么,如何实现“高位推动”,切实发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的作用呢?对此,四个协调小组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明确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示范市为重点,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济源示范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展现守法普法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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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治济源建设规划(2021-2025)》《济源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关于在济源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已经初步形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将着力持续提升济源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赵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