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使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政商关系落到实处,现明确“八个严禁”: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严禁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三、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四、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五、严禁在机关食堂、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六、严禁到私人会所等高档场所组织、参加商务或个人接待;
七、严禁借“万人助万企”、“党员联系群众”等走访调研活动之机接受企业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八、严禁在换届考察中以相互吃请名义进行拉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