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河北省高邑县等236个县(市、区、旗、团、场)、北京市昌平区等12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其中济源榜上有名。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近年来,济源以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种子繁育、高山蔬菜、特色林果、生态养殖和特色种植等五大产业,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其中,十字花科蔬菜制种面积达3.5万亩,产值超2亿元,是亚洲最大的十字花科蔬菜制种基地;高山蔬菜基地扩张,发展超过2万亩;种植推广饲用玉米3.5万亩;冬凌草产业稳步发展,种植面积5000余亩;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肉、蛋、奶供应充足,产量分别达3.9万吨、1.5万吨、4.9万吨;济源核桃、济源肉兔优势区被认定为河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截至2020年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联合社)达到了1254家(其中种植类402家,养殖类151家,服务类354家,林业类114家,渔业类24家,其他类209家,含联合社8家),总注册资金19.1亿元,合作社社员11425户。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达到了1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9家。
下一步,济源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试点方案,重点围绕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合作社规范发展能力;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加强联合合作,提升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突出以点带面,提升合作社示范引领能力;聚力培训指导,提升合作社领办人综合管理能力5个方面试点任务开展工作。同时,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成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试点工作的实施工作,财政金融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注销或吊销、年报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做好合作社的税务登记工作,水利、供销、农机等主管部门分别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相关镇(街道)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日常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段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