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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发展高效种养业。按照“优粮、扩经、育特、提质、稳猪、壮牛、强禽、补渔”的要求,加快调整种养结构,优化布局、培育特色、提升质量,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到2025年,优质小麦比重达到50%以上;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蔬菜制种面积达到4万亩;生猪恢复年出栏60万头产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奶牛存栏1.5万头以上,肉牛年出栏突破1万头,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7%以上;蛋鸡存栏120万只、肉鸡年出栏达到55万只、肉兔年出栏15万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2%以上;“黄河鲤鱼”、大鲵、鲟鳇等名特优等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万吨,产值达到2.5亿元。
(十二)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坚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业招商引资“三篇文章”一起做。围绕蔬菜制种、“济源冬凌草”等优势特色产业,以规模种养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科技集成为动力,以品牌营销为牵引,以创新创业为延伸,坚持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链条完善、循环畅通、运转高效的发展格局。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以镇为载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强化创新引领,推进三链共建,深化业态融合,实现产城一体,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抓好阳光兔业、丰之源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全力推进“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2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十三)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方式。积极发展节水增效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不断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和发展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制度,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到202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常年保持98%以上,以大葱、核桃、富硒农产品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高端认证。实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到2025年,8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实施知名农业品牌创建行动。实行“济源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完善农业品牌推选、认定与发布制度,建立知名农业品牌认证机制和动态监管保护制度,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知名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到2025年,省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数量达到20个,新培育市级以上名优品牌农产品10个。
(十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培育市级示范社50家以上,省级示范社13家以上。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通过“培育发展一批、名录管理一批、注册登记一批、示范创建一批”实现家庭农场数量质量双提升。以农业生产托管为抓手,以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加快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五、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五)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推进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2021年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引导村庄建设行为,安排各项建设时序。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建立镇级乡村规划管理委员会,全面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村庄建设要传承当地传统民居风貌,体现乡土特色。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加强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年内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不搞大拆大建。2021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推进2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十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充完善产业集聚区主干工业交通道路建设。2021年底前实现济源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65公里,开工建设沿太行高速、济新高速、沿黄高速、小浪底库区港航,完成南太行旅游公路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打造核心区15分钟通勤圈、30分钟核心区—平原镇辐射圈、1小时全域融合互动交通圈。实施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行动,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建城区北部集中供水工程,加快推进南部岭区供水工程、五龙口供水工程和坡头供水工程建设。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施电源结构优化、电网提档升级行动,统筹电、气、热等终端功能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多能互补、城乡一体的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推动燃气管网向平原镇和产业集聚区快速延伸,提高燃气管网平原乡村覆盖水平,实现山区镇天然气管道通气零突破。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信息网络,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完善市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实现5G网络城乡全覆盖。
(十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实施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扎实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综合治理,启动实施济源一中附属中学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倡树良好师德师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加快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市镇村三级公共图书馆和城市书屋建设,完善提升文体设施功能,持续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真正实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布局合理、互联互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济源建设,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全科医生和村医保障政策,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分组付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启动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工作。积极推动殡葬改革,着力推进7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实施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到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十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促进生态振兴。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坚持梯次推进,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废弃(闲置)畜禽养殖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市场化运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持续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十九)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打造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中心镇区和特色小镇为支撑、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依托或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农村综合服务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继续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完善“一张网、一个家、一朵云”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零距离”政务公开模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打好“乡情牌”“事业牌”,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支持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促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方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二十)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撑保障体系,让更多农产品实现就地“线上增值”、更多农民实现就地“线上就业”。提升益农信息社运营能力,支持济源供销e家运营中心发展,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积极培育精品民宿、乡村旅游特色村、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形成以冷链物流为主的东部农贸物流园。
(二十一)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重点,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高质量项目储备库。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构建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数字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模式。
(二十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三)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示范区、镇(街道)负责同志应确定联系点。开展市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人才培育、人才引进、人才回归、人才使用,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把乡村振兴一线锻炼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其意见并进行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完善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好重点任务分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镇级机构和人员配置。平稳有序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
(二十五)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济源作为河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市),要高起点、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村建设规律,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等因素,以镇(街道)为单位,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西部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沿黄生态建设示范带、东部现代农业示范带等四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确定一批示范镇、示范村。同时,重点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十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和完善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完善提升乡村治理机制和模式。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抓手,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形成济源经验。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深化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化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全面建立并持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一村(格)一警”“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居、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开展乡村治理骨干人才培训,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交流。加强市镇村三级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八)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力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讲好“黄河故事”,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振兴。建强用好融媒体中心。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展示区建设。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训。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推广“一约五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农民丰收节。
(二十九)健全乡村振兴考核督查机制。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每半年要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示范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健全乡村振兴督查机制,创新完善督查方式,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