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5月6日起,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5:00~18:00,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