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