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