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决定,以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名义表彰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示范区党工委名义表彰一批示范区优秀共产党员和示范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公示期间,对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向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示范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向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行政区一号楼1232房间),邮政编码:459000,联系电话:0391-6633708,电子邮箱:jyzz1@126.com。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河大道中段811号人社局331房间),邮政编码:459000,联系电话:0391-6611950,电子邮箱:jyrsjgzk@163.com。

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一、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50名)

吴雪娇(女) 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救治中心发热门诊负责人

董亚龙 市人民医院RICU医生

武云峰 市人民医院医患办副主任

叶玉霞(女) 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生

王 磊 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医生

韩佩玲(女)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发热门诊医生

张岩洁(女) 市肿瘤医院发热门诊医生

李朝红 济钢医院急诊科主任

李 涛 承留卫生院副院长

高 伟 下冶卫生院医政科科长、内科主任

李 静(女) 玉泉卫生院医政科科长、中医科科长

陆 奇 五龙口卫生院医政科科长、内科主任

卫爱如(女) 轵城镇西轵城村卫生室负责人

蒋万忠 坡头镇白道河村卫生室负责人

张向前 克井镇大社村卫生室医生

陈正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王军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副科长

李小佩(女) 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党建办职员

刘庚申 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局工作人员

韩春雷 济水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艳军 克井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段玮娜(女) 承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 璐 大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晓东 坡头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原维华 沁园街道沁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和佩利(女) 天坛街道龙潭社区党支部书记

靳李中 北海街道纸方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唐 科 思礼镇北官桥村党支部书记

潘联营 五龙口镇裴村党委书记

张树杰 王屋镇柏木洼村党支部书记

赵国祥 下冶镇东河村党支部书记

翟立松 邵原镇邵原村党支部书记

安东利 示范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示范区防疫指挥部防控救治组组长

史文锋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派驻人大工委机关纪检组组长,示范区防疫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组长

郭 光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示范区防疫指挥部信访稳定组组长

牛友谊 示范区文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示范区防疫指挥部联防联控组组长

赵建华 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示范区防疫指挥部督导督查组组长

石东文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 琳 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 晖 示范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战备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苗东娜(女) 示范区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李富海 示范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许伟昶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李屹斐 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主任

张海峰 示范区人社局驻邵原镇张凹村第一书记

李有才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站长

聂 云(女)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驻邵原镇神沟村第一书记

李 芳(女)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济源沁园分公司行政处长

王亮亮 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二、示范区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10名)

吴雪娇(女) 市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救治中心发热门诊负责人

李 涛 承留卫生院副院长

卫爱如(女) 轵城镇西轵城村卫生室负责人

原维华 沁园街道沁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和佩利(女) 天坛街道龙潭社区党支部书记

靳李中 北海街道纸方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王晓东 坡头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苗东娜(女) 示范区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李有才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站长

聂 云(女)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驻邵原镇神沟村第一书记

三、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0个)

市中医院党总支,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玉泉街道党工委,轵城镇党委,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党委,市第二人民医院,邵原卫生院,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梨林镇人民政府。

四、示范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5个)

市中医院党总支,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玉泉街道党工委,轵城镇党委,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党委。

2021-01-12 1 1 济源日报 c_61064.html 1 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