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现通知在济源辖区内2018年12月前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实际已投入使用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尚未申请退还的,其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到济源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劳务办(113室、116室)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还项目失联具体名单详见济源住建局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兴亮 联系电话:0391-6915223
地址:天坛中路958号济源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劳务办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