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国际

细部署 严排查 共防范 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刻不容缓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王软青

专车配送液化气

各部门联合执法

排查安全隐患

2019年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今年5月,济源赵礼庄一女租户在使用无充装许可证单位提供的液化气时发生泄漏,引发着火,致使全身烧伤80%以上。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燃气安全的警钟。液化气属于危险物品,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同时运输、存放液化气也有严格的安全标准。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法经营、违规作业等现象仍屡见不鲜。

为进一步落实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日前,济源市石油液化气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事故在外省、风险在当下、教训在眼前”的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防范工作,为全济源人民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严查:全面消除液化气行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早在9月30日,济源就召开了2020年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示范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有关人员联合出动,从严从细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整治范围,突出工作重点。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项整治小组对示范区内所有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的单位逐一进行排查。重点针对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失效)仍从事瓶装液化气销售,充装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钢瓶,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餐饮、学校、托教等人流密集的行业使用、存储不合格钢瓶和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等现象进行整治,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整改,确保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10月10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由示范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消防队救援支队组成的瓶装燃气联合督查组现场查处2处非法倒装液化气窝点,保全液化气罐36瓶,查获倒装设备2套,移交公安机关2人。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充装行为,对非法充装人员形成震慑。

11月5日至12月15日,济源示范区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济源市石油液化气公司结合相关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对河合餐饮美食街、御驾庄商业街、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南商业街等地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商户200余户,发现违规用私气的商户50余户。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济源市石油液化气公司提醒广大市民,液化气的危险性不可小觑,与它“打交道”一定要合法合规,严禁非法经营和违规作业。如发现有非法倒气、非法充装等行为,市民可立即拨打12319或12345举报。

警惕:劣质“黑气”隐患惊心,市民需擦亮双眼懂辨别

尽管政府与守法经营的燃气公司都在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燃气市场,但市面上仍存在部分私气经营者为赢取一己私利,使用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等,或是在液化气中掺入危害极大的二甲醚。

这些不合格的燃气瓶既没有经过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验收,也没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恶性事故。

一次次惨痛的燃气安全事故告诉我们,必须擦亮眼睛,辨别劣质“黑气”,维护自己的安全和正当权益。

液化气掺入二甲醚后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甲醚的热值只有液化气的63%,当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混合气的燃烧热值就会降低,这会导致用户在用气过程中,感觉气体不够有力,燃烧的时间变长了,降低生产和生活的效率。

液化气掺入二甲醚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二甲醚具有胶溶性,会严重腐蚀钢瓶的密封胶圈套件,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严重腐蚀,从而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安全隐患。同时,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的混合气体会产生有毒废弃物,过度吸入会使人头昏、恶心、胸闷。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特函〔2008〕17号)文中明确表示,向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严重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将依据其规程进行查处。

那么,如何判断液化气是否掺入了二甲醚呢?专业人士介绍,一般液化气掺入二甲醚后,会感觉一瓶气使用得比以前快,而且烧起来不够有力。如果炉灶保持不变,则燃烧所需的空气量过剩,会出现火苗串动或断火,还会不时发出“呯呯“的响声。

提醒:预防燃气事故,牢记这些“叮嘱”

液化气本身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肉眼是看不见的,为方便用户识别,供给居民使用的液化气已人工加臭。它是一种特殊的臭味,易于被人闻到,如果闻到这类臭味,就应注意是否燃气漏气。找寻漏气时可用肥皂水涂抹于燃气灶具和减压阀接口处,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液化气漏损点。注意严禁用明火检查漏气!

引起液化气事故的主要原因包含胶管老化、软管过长、液化气灶具过期服役、日常操作不当、使用液化气无人看管等。

市民需要注意,一般家用液化气软管使用年限为18个月,如果软管长期没有进行检查、更换,则容易出现硬化、裂纹等情况,最终导致漏气。液化气软管最长不能超过2米。软管过长拖地,其脱落、被踩踏、被鼠咬、龟裂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液化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后需及时更换。此外,就算是在使用年限内,若灶具出现损坏、老旧问题,也需要及时更新。燃气用具的使用要注意,不同气源的灶具不能混合使用,液化气灶只能用液化气,天然气只能搭配天然气专用灶,同时严禁私自拆改和随意安装燃气用具。使用液化气时,必须有人照看,否则煮沸的汤外溢容易浇灭火焰,造成燃气泄漏,若无人及时发现,泄漏的燃气大量聚积就会引起爆炸。

安全无小事,要时刻牢记这些“小秘诀”,切实预防燃气事故,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要保持室内通风。使用燃气时,易使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避免缺氧造成人员伤害事故。要注意点火和关火。使用电子灶点火时,一定要确认点着火后再离开,以免跑气;关火时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即旋钮至竖直后被里面的弹簧弹起,如果不到位,旋钮不被弹起,虽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仍有少量气体跑出来,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发生液化气着火,首先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如不能及时切断气源,应立即想办法扑灭初期火灾;如不能扑灭,则应立即到室外拨打“119”火警电话。

2020-11-20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王软青 1 1 济源日报 c_58919.html 1 细部署 严排查 共防范 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刻不容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