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曦阳 通讯员 张燕)10月2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和促进济源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事项的需求,示范区司法局联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出台了《济源示范区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从使用范围、补贴标准构成、办案补贴标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保障了示范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办法》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补助情况,为法律援助工作提前介入审查起诉阶段给予了资金支持,对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济源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示范区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余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6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100%。这真正发挥了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的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