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调整窗口期。近日,南昌、昆明、哈尔滨、重庆、吉林、南宁、石家庄等多地陆续发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虽然各地缴存基数不同,但都不约而同上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减轻职工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一年一次,时间多在6月或7月,不少单位会在办完6月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根据规定,如果职工去年工资上涨了,同时缴存比例不变,那么本人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如果今年工资不变且执行新的缴存方案,那么到手的工资就会变少。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当地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并发布。这也意味着,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提高,部分高收入职工即使上一年度工资大幅上涨,也无法缴存更多的住房公积金。
可见,住房公积金基数上限是否上调与各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501元,较2018年增加9.81%。平均工资收入的提升成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的重要动力。
事实上,从已出台的方案来看,多地选择上调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其中,昆明、泰州等地的上调幅度超过3000元,分别达到了23516元和21500元;重庆、南昌、南宁、乌鲁木齐等地的上调幅度则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分别为22429元、22118元、21658元、17852元;石家庄、邯郸、吉林等地的上调幅度则低于1000元,分别为19245元、16635元、17111.75元。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群体进一步扩大,支持租赁住房消费力度加大。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提取人数5648.5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3.25%、8.72%。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人数占实缴职工人数的近40%。支持1013.82万人住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937.83亿元,支持人数比上年增长32.28%。
“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来看,提取额上升明显,这和2019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不断放松有关,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的导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说,住房公积金在保障购房和租房方面有较为积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尤其是住房租赁市场领域,后续会得到住房公积金的更大支持。
统计显示,2019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贷款占86.96%。2019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个百分点,偿还期内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617.14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9.13万元。
严跃进表示,从去年开始,住房公积金政策就已经明显放松,无论是额度充裕还是服务便民的导向都非常明显,更多地区方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是一个基本方向。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