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市消保委发布“6·18购物节”网络消费提示

本报讯 “6·18 购物节”临近,“秒杀”、优惠券等令人目不暇接。6月16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心仪的商品时,要理性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选择正规网购平台,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是否齐全,挑选信誉度高、买家评价好的网店。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避免扫描非正规途径的二维码,不随意透露自己的相关信息,对短信中奖及馈赠等链接不随便点开,以免贪小失大。正值夏季,网购生鲜食品等特殊商品时,应考虑商品的保质期与物流配送方式,防止收货时出现变质等问题,要理性购物、合理“囤货”。收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商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及各种购物聊天记录,将其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购物网店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先申请退款,然后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若纠纷还是不能解决,可以向市消保委或12315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俊峻 李金娥)

2020-06-17 1 1 济源日报 c_51877.html 1 市消保委发布“6·18购物节”网络消费提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