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一律实行“14+1”管控措施

本报讯(记者 王莉)5月21日,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多举措做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

《公告》明确,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健康码”作用,及时掌握外来人员状况。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须在动身前24小时向入住地村(居、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入住宾馆酒店的,宾馆酒店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报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在所在片区、镇(街道)监管下直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观察14天+1次核酸及血清检测”措施,费用自理。持有7天内核酸和血清检测无异常证明的湖北、武汉返(来)济人员,将纳入村(居、社区)14天健康跟踪管理。无检测证明的湖北、武汉返(来)济人员,在所在片区、镇(街道)监管下,直接到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费用自理。

《公告》要求,各片区、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有关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企业、学校、机关等各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管控措施,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切实构筑坚固的健康防线。

《公告》提醒,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返回后参照有关条款进行健康管理。广大居民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遵守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人员密集场所戴口罩等要求,践行“一米线”间距、公筷公勺制等良好生活方式。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020-05-22 1 1 济源日报 c_49855.html 1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一律实行“14+1”管控措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