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示范区推行“河长+ 检察长”制专题会议召开

本报讯 4月22日,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李哲主持召开示范区推行“河长+检察长”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长+检察长”制工作。

李哲指出,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推进济源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示范区相关部署要求,通过这一制度创新,持续优化济源水生态环境,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李哲强调,要加快推进,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为依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及办理情况,深入开展业务交流,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完善机制,用好案件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配合等现有工作机制,并将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纳入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作机制框架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济源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依法打击涉河违法犯罪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对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水生态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王会 郑一凡)

2020-04-24 1 1 济源日报 c_48587.html 1 示范区推行“河长+ 检察长”制专题会议召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