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恒)近日,记者从示范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示范区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示范区民政局、财政金融局、扶贫办联合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济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89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3档,分别参照济源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15%和35%确定。
据了解,此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惠及示范区10553名城乡低保对象、1228名特困供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