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方方) 3月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济源严格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确保应收必收、应减必减、应免必免,确保各项惠企、稳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据了解,根据政策要求,济源的企业将享受免、减、缓等方面的利好政策。其中,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6月,减半征收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严重困难但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符合缓缴政策规定的参保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等。
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经过摸底排查,济源有千人以上大型企业12家、千人以下中小微企业2700多家。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据初步测算,2020年2月~6月,阶段性减半、免征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将为企业减免1.5亿元。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享受到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人社局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业务受理组。相关人员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解读政策内容,介绍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参保单位对政策的知晓度,另一方面科学确定享受政策的企业,划定企业规模类型,积极做好困难企业认定等工作。
在办理过程中,人社局还简化手续,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采用网上数字证书登录、社会信用代码手机验证登录、传真邮箱报送等方式受理企业缓缴申请。目前,已有12家大型企业进入认定公示阶段。